資料轉移法律架構
生效日期:2024年9月16日 | 已封存的版本
我們管理的伺服器遍佈世界各地,因此您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由所在國家/地區以外的伺服器處理。 每個國家/地區各有不同的資料保護法,有些會提供更大保障。無論您的資料在哪裡處理,我們一律採用《私隱權政策》中所述的保護條例。我們亦會遵守與資料轉移相關的特定法律架構,如下文所述的法律架構。
資料保障充分決定
歐盟委員會認為某些歐洲經濟區 (EEA) 以外的國家/地區保護個人資料的措施充分,即表示我們可將資料從歐盟 (EU) 及挪威、列支敦士登和冰島轉移至這些國家/地區。英國和瑞士亦已採用類似的充分性機制。 我們依據以下充分性機制:
《歐盟-美國資料私隱框架》(EU-U.S. Data Privacy Framework) 和《瑞士-美國資料私隱框架》(Swiss-U.S. Data Privacy Framework)
正如《資料私隱框架》(Data Privacy Framework) 認證中所述,我們遵守美國商務部就 EEA、瑞士和英國的個人資料收集、使用及保留所制定的《歐盟-美國資料私隱框架》、《瑞士-美國資料私隱框架》和《歐盟-美國資料私隱框架》的英國補充條款。Google LLC 及其全資擁有的美國附屬公司 (除非明確排除) 已證明其本身依循《資料私隱框架原則》。如我們的《私隱權政策》中「分享你的資料」部分所述,Google 仍須對根據《轉移資料原則》與第三方分享的所有個人資料承擔責任 (第三方會以我們的名義外部處理資料)。如要進一步瞭解《資料私隱框架》並查看 Google 的認證,請瀏覽《資料私隱框架》網站。
如果你對我們《資料私隱框架》認證的私隱守則有任何查詢,請與我們聯絡。Google 受制於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調查和執法權。你也可以向當地的資料保護機構提出申訴,我們會與當局合作釋除疑慮。如《資料私隱框架原則》的附錄 I 所述,在某些情況下,《資料私隱框架》提供援引具約束力仲裁的權利,以解決無法透過其他途徑解決的申訴。
標準契約條款
標準契約條款 (SCC) 是雙方的書面承諾,提供適當的資料保護措施,可作為將資料從 EEA 轉移至第三方國家/地區的根據。標準契約條款已獲歐盟委員會核准,而且使用條款的各方不得修改內容 (你可查看文件一、文件二和文件三瞭解歐盟委員會採用的標準契約條款)。此等條款同樣在英國和瑞士獲得核准,可作為將資料從歐盟地區轉移至第三方國家/地區的根據。在資料保障充分性決定未有涵蓋的情況下,我們會在有需要時依據標準契約條款轉移資料。如你希望取得標準契約條款的副本,可聯絡我們。
Google 亦會將標準契約條款納入與商業服務客戶的合約,服務包括 Google Workspace、Google Cloud Platform、Google Ads,以及其他廣告和評估產品。如要瞭解詳情,請前往 privacy.google.com/businesses。